三达膜(688101):三达膜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08-29 13:25: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本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准,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3,47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524,162,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470,000.00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4,162,2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
币63,221,611.38元后,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长江证券划入募集资金金
额为人民币 1,460,940,588.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194.53万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延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延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集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杏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海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厦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东区支行”)和长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光大延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在招商集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
金专项账户(账号:978)、在兴业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7)、在中行厦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在农行东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三方监管协议与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安变更到新加坡,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同时以该项
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和长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NRA-9),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
在新加坡大华银行新设账户(以下简称“大华银行新加坡分行”,账号:-6),该账户用于配合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号:
更为“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公司已与兴业杏林支行、保荐机构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978)不变。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更“孝感募投项目”和“许昌募投项目”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公司已与兴业杏林支行、保荐机构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78)不变。
资金。2023年 6月 30日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同名划转人民币 230.00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566,313.00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6,550,880.00元置换已
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7,117,193.00元置换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16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
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2020-031)。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2021-052)。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78,492,314.24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
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
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 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并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拟以“膜
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Ltd.在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开设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NRA-9)。2021年 8月 4日,本公司子公司 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在新加坡大华银行新设账户(账号:-6),该账户用于配合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号:
NRA-9)同名划转该项目费用的收款账户。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划转均已完成。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4,020.58
账户(账号:347),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及孳息扣减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944,039.68元已经使用完毕,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1,200.00万元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89,741.23元(含利息,具体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截至本公告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
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6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7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2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4)。
0.55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4.85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
26,998,044.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
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孝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孝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146.05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年第四次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孝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0)。截至2023年6月30日,以孝感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76.63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拟将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拟变更“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其中延期的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其中拟变更的募投项目投向公司的水务投资运营业务,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变更为“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拟变更
项目预计使用募投资金25,250.00万元,预计剩余募投资金4,750.00
万元,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因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的建设用地无法如期取得,公司同意取消实施该募投项目。该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为 60,772.00元,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项目后,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视情况而定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投资,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按期归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变更“孝感募投项目”和“许昌募投项目”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
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无直接关系,不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归还了前述募集资金。
之专项账户于2021年8月支付实验室装修费用84,300.00元、2021
笔募集资金支出虽与无机陶瓷纳滤芯研发、测试业务相关,但系公司现有业务生产经营所需,与原“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实施并无直接对应关系,并且该募投项目按照原计划实施已不具有可行性,故公司前述两笔小额开支不应使用募资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10、11月归还了前述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三达
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将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后不久就遭遇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因素的管控,导致该 项目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后续公司陆续支付了项目使用土地的土地保证金、地质勘探费、竞地款等费用后, 项目开始施工建设。此外由于该项目位于吉林省梅河口市,地理纬度较高,冬季冰封期较长,导致了项目 建设滞后。目前该项目各项建设工作正常推进中,公司将加大推进项目建设力度,确保建设进度尽快达到 预期目标,预计2023年建成投产。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已取消): 该募投项目未能顺利推进的原因是由于政府未能启动土地出让程序按约定供地,公司无法按原计划购 置相应地块,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不及预期。公司就募投项目土地问题与政府多次沟通协商,双方在土地 区位、地块面积、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地方行政区划已发生变化,原投资合同书中 约定的地块所在地与公司所在的注册地不一致,涉及到跨区土地协调的问题,导致公司无法解决募投项目 的土地问题。因此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实施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 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取消实施募投项目后,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视情况 而定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投资,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按期归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 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 年10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6)。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已变更为孝感、许昌、宿松项目): 该募投项目未能顺利推进的原因是由于政府未能启动土地出让程序按约定供地,公司无法按原计划购 置相应地块,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不及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变更为“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 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及扩建项目”。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 万元,拟变更项目预计使用募投资金25,250.00万元,预计剩余募投资金4,750.00万元,公司将继续对 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 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7月31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变 更“孝感募投项目”和“许昌募投项目”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 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 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达膜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其中,公司位于湖北孝感的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6月30日开始投产运行,于2022年11月25日完 成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位于河南许昌的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9月30 日完工,于2023年2月10日完成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位于安徽宿松 的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4月26日开始投产运行,截至本公告日已完成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该募投项目由于陕西延安难以招募合适的研发人才,将实施地点由陕西延安变更到新加坡,公司于 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此外,由于该项目在新加坡实施期间遭遇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因素的管控,导致项目进度受到影响,公 司决定调整该项目的实施内容,并将项目延期至2024年3月完成,目前该项目正在推进建设中。公司于 2022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新加坡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 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新加坡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3)。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566,313.00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6,550,880.00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27,117,193.00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于 2019年 9月通过自有资金投入的滤芯车间水井费 25,317元, 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直接关系,不应使用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公司已于2021年12 月归还了前述募集资金。
1、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8,492,314.24元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9,000.00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已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8,937.93万元。
1、2019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 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2、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 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3、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4、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 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1,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比例为29.8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1年 1月 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合计 人民币89,741.23元(含利息,具体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截至本公告日,该募 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7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2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6个月内。2022年9月26日,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67,9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333,880,000.00股的比例为0.55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85元/股,回购成交 的最低价为12.45元/股,回购均价为14.4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8,044.29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孝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高性能膜应用 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简称“孝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共计人民币3,146.05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3年6月30日, 以孝感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146.05万元。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 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简称“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 民币 2,776.63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 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 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截至2023年6月30日,以许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5.84万元。 该项目结项形成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 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 额。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 定的投资收益。
1、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 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并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使用“膜材料与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万元或其等值美元向 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2021年5月28日,公司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在大 华银行厦门分行开设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NRA-9);2021年8月4日,本 公司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在新加坡大华银行新设账户(账号:-6), 该账户用于配合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号:NRA-9)同名划转该项目费用的收款账户。该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划转均已完成。截至2023年6月30日,大华银行厦 门分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020.58万元,大华银行新加坡分行账户余额为折合人民币230.55万元(新币 42.61万元,包括在途资金新币42.50万元)。 2、公司在兴业海沧支行开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7),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及孳息扣减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944,039.68元已经使用完毕,该账户 已于2021年2月5日注销。